这房我已经帮你退了,房东明晚就带新租客过来入住,别以为你可以赖在这不走!”
“……”
“还有你这份工作,赶紧给我辞了!什么破烂黑心公司,天天996,还让不让人活了!”
“……”
“识相点就快把我从黑名单拉出来!别以为打不通你电话,我就找不到你的人了!我告诉你,就算你跑到火星,我照样能把你拎回陆家!”
“……”
温思恬始终不发一言,就任由他胡乱发牢骚撂狠话,只不过看他的眼神,从茫然变成了像在看一个在胡乱喷火的小怪兽,似笑非笑地。
陆闵琛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幼稚,俊脸一烫,恶狠狠地瞪了回去,“看什么看!我说了这么多,你到底听进去没有?哑了还是聋了,应一声会怎样?”
温思恬只好默默地收回目光。
他暗戳戳地潜伏在她家里,差点把她吓出心脏病就算了,还神经病似地一个劲威胁她恐吓她,最后还不许她无言以对,真是一如既往地蛮横不讲理。
温思恬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对方越是强势逼迫,她就越是不肯答应,嘴唇抿得紧紧的,卯足了劲就是不理会他。
陆闵琛被她磨得耐心告罄,又拿她无可奈何,咬牙丢了句“爱回不回”,掉头就迈向门口。
“砰”地一声,空气中响起重重的摔门声,温思恬抱着双膝坐在沙发上,静静地听着门外的脚步声渐行渐远,直至消失无声。
这天夜里,温思恬做了个梦。
梦见很多年前,她被父母遗弃的情景。
那一年,她七岁,是已经能记事的年纪,父母将她扔到一条离家很远的小巷里,此后再也没出现在她的生命里。
为了填饱肚子,她不得不学着去讨乞,跟流浪狗去翻垃圾堆里的食物,在受尽冷眼嫌弃和闹过不知多少次肚子后,她变聪明了点,转而去了镇里最大的饭馆后门蹲点。
生存的本能,驱使她迅速学会了察言观色,也学会了卖萌讨巧,她对出来倒厨余垃圾的店员甜甜地喊哥哥姐姐,还说恭喜发财剩菜拿来,服务员觉得好笑之余,又觉得她年纪小小的很可怜,经常用一次性饭盒给她装些没碰过的干净吃食,遇到心情好时,还会赏她买两个馒头的钱。
托着这些好心店员的福,她没再闹过肚子,可惜好景不长,饭馆老板娘发现了她的存在,嫌她蓬头垢面不干不净的影响店面生意,就经常操着扫把出来撵人,骂她是疯婆子瘟神让她快滚,店员被老板娘几次警告后,也不敢再明着给她投食赏钱了。
可就算这样,她还是厚着脸皮继续赖着没走。
被店员养叼了嘴,她不想再跟狗一样去翻垃圾桶了,更不想半夜肚子疼得满地打滚,比起饿死痛死,被老板娘打一打骂一骂,算得了什么呢?
那时的她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尊严,只知道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最后一次守在饭馆后门,老天终于发了善心,她没等到店员的残羹冷炙,却迎来了改写她悲苦命运的贵人,陆奕梵。
陆闵琛的父亲。
男人穿着厚呢子的黑色大衣,显得身形高大挺拔,他迈着稳健的步伐走过来,嘴角噙着一抹和煦的笑,朝她伸出了宽厚的大掌,“小丫头,跟我走吧,叔叔带你去吃好吃的。”
她被男人温暖慈爱的笑容蛊惑了,不由自主地伸出脏兮兮的手,就在碰到他的前一秒,一阵门铃声将她惊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