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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后。

我蹲在巷口,借着路边的水龙头搓脸。

泪水混着自来水,滑过我刚刚被小强亲吻过的苹果肌。

直到身边一阵金属碰撞声响起。

我抬头,沿着一坨硕大的钥匙串往上看。

撞见了一个年轻英俊的……包租公。

于是我紧紧抓住他的白色 T 恤。

「帅哥,你有房吗?没有小强的那种。」

沈敬当时愣了很久。

接着他眯眼笑的那一瞬间,我感觉整条巷子都亮起来了。

「还真有。」

……

后来沈敬告诉我,没想明白自己大隐隐于市这么久。

我到底是怎么认出他粤圈太子爷的身份的。

所以才想把我放在身边一探究竟。

结果却发现。

我只是在小强和他之间,选择了他而已。

如果非要再找一个原因。

我想可能是见色起意。

后来沈敬开着一辆二手凌志,把我带到了老城区的深处。

眼前的大院,其实有点旧。

就连客厅的沙发,都是红木的。

我看了看一身朴素的沈敬,忽然觉得这个买不起真皮沙发的包租公,好像也不怎么有钱。

不过好在房间非常干净,我来回巡逻了三圈,都没看见一丝小强的胡须。

于是沈敬就这么成了我的房东。

饭桌上他向我坦白。

「那串钥匙,其实是朋友的房子,托我帮他收租而已。

「而这套老宅,其实也是他借给我住的。

「所以租给你呢,我也多赚一份房租。」

沈敬笑得像只狡黠的大狐狸。

眼神在我脸上锁定,似乎很期待看见失望的表情。

结果我不以为意地拍了拍他肩膀。

「懂,出来混的,都不容易。」

然后低头风卷残云,把他做的白切鸡吃了个一干二净。

沈敬虽然没什么钱。

但做饭是真好吃啊!

鸡肉爽口弹牙,甚至带着微微的甜。

对得起南城人喜欢说的「鸡有鸡味」四个字。

这是不是就是传说的……走地鸡?

等我把一桌的菜扫荡干净,抬头就撞上沈敬的视线。

他单手撑着下巴,好整以暇地看着我。

大狐狸眯眼笑笑。

「盛嘉宝,你胃口也太好了。

「我在想你的房租,是不是有一点收少了。」

啊,提钱那就伤感情了。

尤其我不确定,他说的是「有一点」,还是「有亿点」。

现在的我,口袋里可没什么钱。

我连忙靠近沈敬,笑得谄媚。

「那还不是你做的菜太好吃了。

「而且像你这样有披萨心肠……啊不有菩萨心肠的好人,一定会体谅我的对不对?」

话音落下,我才意识到自己离沈敬有些太近了。

他的睫毛好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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