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一睁开眼,我就躺在病床上。
小三妈趴在我床边。
见我醒来,抓着我的手,开哭。
我以为她是害怕地哭,因为差点逼死我而后怕。
结果,她哭的是我被退婚。
不想理她。
可又觉得有点傻。
她傻,我也傻。
回忆了略略看过的几页内容。
我把手抽出来,在她的恐慌中,轻轻摸上她的头。
她瞬间安静下来,满眼诧异。
我轻轻地对她说:「妈,别再提婚约的事了,活着比死了强,你说是不是?以后,咱俩好好活。」
小三妈这才反应过来,我刚从死亡那边回来。
她号啕大哭:「闺女,咱不做正妻了。」
「妈把一身本领交给你,找个像你爸这样的男人,让你也能被好好养一辈子。」
我想说,大可不必。
但又好奇,她到底有什么本事?
小三妈可了不得。
如今她已四十出头,鬓角有了白发,眼角有了皱纹,可我爸依然迷她迷得不行。
别的男的好色,小三老了,会找小四,小五。
我爸倒是只痴迷她这一个小三。
这本书,叫做《霸道总裁的小三姑娘》,朋友推荐给我看的。
我大概翻了几页。
书中说,小三五十岁的时候,还被白总像疼小姑娘一样疼。
我感觉太好笑,在这个国度,男人心里最想要的一直都是能好好伺候他的妈样女,且越老越烈。
我嘲笑作者不懂男人。
结果,眼前一黑,进书了。
嘲笑人是不对的。
会有报应。
尤其是嘲笑作者,报应会来得极快。
我穿成了小三的女儿。
很快,我就发现,确实谁都不能笑话。
能做小三也是有真本领的。
小三妈手把手给我演示了三天,我就急急喊停。
完全受不住。
小三妈太会了。
我都想直接和她结婚,白头到老。
用力收了狂念,我对她说:「妈,就到这吧,我还是想去读书。」
小三妈领悟,她低下头自卑地说:「去吧,妈妈教的这些,只会让你被瞧不起。」
不是。
我轻轻摸着她的头,不知道怎么解释。
按理,无论掌握什么技术,都是本领。
抓住男人也算。
但这社会正常运转,除了法律,还要遵循公序良俗。
小三妈使用这些技术做小三,确实会被唾弃。
我并不想走她的路,跟她学只是出于好奇。
但真学到了,心里并不太接受。
技术本无罪,若把这些技术用到谈恋爱,经营婚姻上,是很不错的。
但若用这些技术来勾引男人,想想就难受。
连带看她也不舒服。
但她是我妈,小三妈也是妈。
想了又想,我决定接受现实。
压下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