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回到酒店,婆婆和邓廷还在畅想抓住大鱼发财之后钱要怎么花,是该先买别墅还是先买豪车。
我觉得好笑,想发财想疯了吧,最该买的难道不是墓地?
婆婆憋不住事儿,去群里发了食人鱼照片。
“你们肯定没见过这种黄金鱼,是这儿的特产,可值钱了,等明天我们出海抓一条回来,让你们开开眼。”
倒真没人见过这玩意儿,纷纷称奇。
只有小姨夫出来劝,“二姐,这鱼我好像在书里见过,生性凶猛,你们千万别乱捉野生鱼,以免受伤。”
他是中学生物老师,但可惜我婆婆一向看不上他,嫌他是个穷教书的。
“人家当地都有很多人捕这种鱼卖掉发了大财的。妹夫你不是读书读傻了吧,等明天抓到了我们给你拍个视频看看,多可爱啊哪里凶猛了?”
邓廷也嗤道,“小姨夫也太小瞧人了,我们三个人还抓不住一条鱼吗。”
“你们注意安全就行。”小姨夫最后无奈提醒。
“就是,二姐你们出门在外还是得注意安全,危险地方别去。”小姨也嘱咐。
“放心吧,我们有本地人带着玩,不是我说,有空你们还是多出来见见世面,别什么都大惊小怪的。”
婆婆觉得别人都是嫉妒,气鼓鼓放下手机睡了,养精蓄锐等着明天抓大鱼。
奇葩的是,为了省钱,这趟蜜月旅行婆婆只准我们定一个标间,说都不是外人,挤一间就行。
我觉得不方便,偷偷订了两间房,但在办理入住时,被她在酒店大堂撒泼退掉了。
异国他乡的,我觉得闹起来实在太丢人,也只好忍了。
看着邓廷嫌热只穿条内裤躺着,婆婆也不穿内衣,就只一件单薄睡衣在房内走来走去,我就觉得生理性恶心。
这俩人是一点儿不知道“儿大避母”这个词。
结婚前我要是知道他们母子是这种相处模式,说什么不会嫁这种家庭。
以前我没注意,现在想想,婆婆可能也是因为对邓廷的依恋,觉得是我抢走她儿子,所以推我下海喂鱼时,才丝毫没有犹豫。
并且他们家人都贪财且虚伪,上辈子我死了才知道,婆婆和邓廷一直觉得我父母给的陪嫁太多,打了男方的脸,早就对我心怀不满。
如果没经历前世,我可能都还傻傻的发现不了这些问题。
好在只有最后一晚上,明天就不用再忍了。
深夜听着他们母子此起彼伏的呼噜声,我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我偷偷用邓廷的手机给婆婆下单了一份意外保险,保额五百万,受益人填的是邓廷。
完成后又偷偷删除一切痕迹。
上辈子邓廷拿着用我命换的五百万赔偿金和我的百万陪嫁,不仅下半辈子不用奋斗,还不到一个月就娶了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在亲戚朋友面前可威风了。
这辈子也该我来吃人血馒头了。
我忍不住在黑夜里无声地笑了出来,比任何人都期待着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