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霎时间,整栋楼都是她的哭喊声。

邻居们报了警,我们俩都被带回去审问。

经过调查,他们确认我的反击都是合法范围内的自卫行为,不属于殴打。

而且是周可妮没事找事,无理取闹在先,因此我并不用负任何责任。

周可妮不接受这个结果,大闹警局。

在她呜哇乱叫的时候,我提出建议:

「周小姐的情况那么不稳定,看来还是送去精神病院治疗比较妥当吧,毕竟,她都做出伤害邻里的行为了。」

下一秒,周可妮的叫声戛然而止。

她呜呜哭起来,眼神渐渐变得有几分清明,然后茫然看向周围:

「我怎么又来这里了?发生了什么事?」

警察松了口气,道:「周小姐,你终于清醒了。」

周可妮变得乖巧懂事起来,一脸抱歉地看着我,还说不用赔偿了。

我挑眉:「这么好说话呀,那我划拉你对象大腿出血的事情也翻篇了呗?」

她的眼里的和气瞬间皲裂,蹦出来几缕杀气。

我愈发肯定心里的猜想——

她不是精神病。

至于怎么弄到的鉴定报告,估计是她装疯卖傻弄出来的。

毕竟要办倒还真不难,一般也没人会闲得蛋疼,故意把自己弄成精神病。

除非,这个名头能替她获利。

比如,光明正大地占有小区,让所有人都迁就她。

若是让我找到证据,那么,根据她之前做过的那些恶事,少说也要判她个三五年。

嘿嘿,有事干了。

回到小区后,周可妮又恢复那一脸的蛮不讲理。

咬着牙给我丢出一句漏风的狠话:「惹我,你算是踢到花岗岩了,等着瞧吧!」

我冲她抱拳作揖:「千万别让我失望!」

她哼哼着就走了。

而我,也去物业那边,了解周可妮的详细情况。

她是在三年前搬到这里的,家里虽然有钱,可是父母只给她买了这里的房子就不管不问了。

对她是半放弃的态度,只有法律要求他们出面时,他们才会出来。

仗着精神病的挡箭牌,周可妮在小区里横行霸道,为所欲为,还用蛮横的手段让物业把停车场内的一个小房间给她免费使用。

按理说,那房间是公共区域,是用来停自行车和电动车的,每个人都能用,现在却被她独占。

我听后更开心了,这不就是意味着,我破门而入,也不算私闯民宅了吗?

哎呀,我真是个守法的好公民呀。

说干就干,我离开物业后,就往停车场走去,搜集她装病的证据。

没想到,刚走出物业办公室,就被一群人拦住去路。

看样子,他们都是小区的居民。

一个大汉上前瞪我:「托你的福,小区的规矩又多了几条,我们大家,被你害惨了!

「你倒好,自己享福了,不顾我们大家死活!」

我狐疑地点开业主群,立刻就看到周可妮发出来的「规矩」。

【各位业主,由于小区搬来了一个暴力泼妇,我老公感到十分疲惫,为了更好地服务大家,所以特别更新了居住规矩,请大家自觉遵守,否则,我就要替我老公上门教各位守规矩了。】

【除了以前那些规矩以外,新增以下几条。】

【第一,每天用水时间只有两个小时,分别是上午五点到六点,以及下午四点到五点,其余时间不供水!】

【第二,我老公心疼我被欺负,要把晚上的时间都用来赔我,所以晚上七点过后,不准用电!】

【第三,家里有孩子和宠物的,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不准发出分贝超过三十的声音,大家无法界定的,可以跟我订购分贝仪,只能跟我买,因为只有我订的是最准确的,分贝仪两千一个,收到请回复。】

底下一排都是服从性的「好的」。

纷纷给她转钱。

最后,周可妮又发了一条出来。

【以上所有规矩不针对 1502 的住户骆千小姐,她可以随心所欲使用小区的任何资源,不受任何限制。】

看到这里,我笑了。

「我当是什么狠招呢,原来是借刀杀人啊?」

我对这些人挑眉,「你们那么怕她,可是,她却怕我,难道,我不应该是最可怕的那个吗?」

有人呸了一声。

「我们怕的不是她,是她的免罪金牌精神病症,你又没病,对付你还不容易?」

我无畏地耸耸肩:「如果我说,她根本没病呢?」

顿时,所有人都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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