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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婚礼,我透过人群,远远望去,看到我老婆任霏霏和她的竹马林星瀚一起手挽着手。
一个浑厚有力的声音传出来:“你们俩这一对儿青梅竹马今天也一起办了得了。”
竹马林星瀚闻声转头,深情的望着任霏霏,似乎在等她的答复。
任霏霏识趣的回望着他,一脸幸福的样子。
两个人甚至脸贴在一起,唇也越靠越近……
宴会厅内,那如潮水般的掌声响起。
在走廊透过缝隙看过去的我,来不及擦掉眼角的泪花,只有伤心离开。
任霏霏,你还有点良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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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我同学的婚礼好热闹啊,饭菜也很硬,都是你爱吃的,不过我们光顾着喝酒,没怎么吃,我都打包给你打回来了!”
任霏霏一进门就滔滔不绝的说着话。
事情就是这么巧,如果不是我约了客户刚好约在那家酒店,我也就不会看到那一幕,我甚至单纯的认为任霏霏真的是爱我的。
我现在心情低落,心里就像压了一颗大石头一般透不过气,我没理会任霏霏。
任霏霏觉得奇怪,放下餐盒,凑到我身边说“老公,我给你带了好吃的,你没听见吗?”
我看到她的脸,就想起刚刚那恶心的一幕,所以干脆转过脸去。
任霏霏像是生气了,喘着粗气,声音也大了几分“你怎么了?好好的生什么气?”
这也许和我平时处处对她忍让有关,把她惯得不成样子,谁让她自身是大小姐,富二代呢。
任霏霏不仅长得漂亮,身材好,学历高,家世好。
我能娶到她,真的三生有幸,所以我在她面前,是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她说东,我就不敢往西,她要天上的月亮,我就不能给她星星。我就像一只忠诚的哈巴狗一样,对她亦步亦趋。
因为她是公主,我是***丝。所以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我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才赢得了任霏霏对我的真爱。
可现在看来,在她的竹马林星瀚面前,我就真的只是她养的一只狗!
“老公,你到底怎么了?你看我去参加婚礼还想着你,还给你带了好吃的呢,***,龙虾,都让我拿回来了!”
任霏霏越说越委屈,好像我欺负她了一样。
我不想和她吵架,甚至连话都不想多说,更不想看到她,所以我起身,想走。
我刚迈出一步,任霏霏却一把拉住了我的手,娇滴滴的说:“老公,你是不是生气我去参加老同学婚礼了?我以后都不参加了,好吗?”
“哦,差点忘了,我给你带了个好东西。”
“我去吃好吃的,也给你带回来,看见你喜欢的东西也给你买回来送给你,你还跟我闹脾气!”
任霏霏边说边从包里拿出来一个礼物盒,朝我晃了晃。
“你快看呀,我把你最喜欢的这只钢笔买回来了!”她边说边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只银色的,身上镶了钻石闪闪发光的钢笔。
没错,这只钢笔确实是我喜欢的,***版,拍卖会上,卖出了500万的高价,因为它的做工极其精细,而且镶的钻石也品质及高,它确实值这个价格,而它的身上,还刻了英文的Lin。
没错,它就是任霏霏曾经在拍卖会上500万拍下来,送给林星瀚的生日礼物。
任霏霏见我我蹙了蹙眉毛,没伸手接,她笑嘻嘻的说“我看你一直喜欢这支笔,特意从林星瀚手里买来送给你的。”
我笑了笑,不是因为她送我这只价值不菲的钢笔而感到高兴,我是觉得我自己很可笑。
因为就在昨天深夜,我恰好看到了林星瀚发的那条微博“我在乎的从来都不是它的价值,而是送礼物的人。Thankyou霏霏!~”
另外还配了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支新的钢笔,金色钢笔,笔身镶满红宝石,外壳还雕刻了一条栩栩如生的龙,这支笔,我也认识,它是出自世界名师之手,它的价值要比那支银色的至少高出5倍。
任霏霏对她的竹马是真的大方,不惜花几千万买一支钢笔送给他,而我只配的上人家淘汰下来的东西。
此时的我头痛欲裂,但我的心更痛!
“呵!”我冷笑一声,指着桌上她打包回来的饭菜说
“是啊,吃饭我只配吃林星瀚剩下的菜,笔我也只配用林星瀚不要的破烂。”我都觉得自己可笑至极。
任霏霏听我这么说,有点着急了,急忙解释“不是你想的这样,老公,你听我说,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欢这支笔吗?我说烂了嘴皮,花了很多心思,林星瀚才肯把它让给我的。”
“你是费尽心思给他淘换那支价值连城的红宝石金笔吧?”
“哈哈哈,不用你说,我都觉得我可笑!不,是可怜!”
我突然觉得自己一肚子的委屈,眼眶里泛起了泪花,可硬生生被我憋了回去,红着眼眶,继续说道“没事,你想送他可以随意,你有钱任性,送你的竹马什么都无所谓!但请不要拿他不要的破烂来搪塞我!”
任霏霏听后连连摇头说道:“不不不,你怎么能这么想呢?我花了几千万买那支金笔跟他交换还不是因为你说过你喜欢他那支***版吗?况且就是一支金笔而已,何必在意呢?”
眼前的任霏霏让我觉得陌生,陌生的可怕。
“任霏霏,我们离婚吧。”我几乎颤抖的声音艰难的说出这几个字。
听到我这么说,任霏霏的脸色骤变,而我完全没有在意,因为我觉得终于解脱了。
就让这段本来就不该开始的婚姻快点结束吧。
因为从我们认识以来,都是我围着她转,甚至从来不敢对她说个不字,别人眼里,我就是一只合格的舔狗。
而就在刚刚,我突然茅塞顿开不愿意再继续做她的舔狗了。
意料之中,任霏霏生气了,大概是没想到我竟然反骨了。
“江北辰!你说什么?”
“钢笔确实是我在林星瀚手里换来的,我为了给你换这支笔,花了它5倍的价格跟林星瀚交换,你知道现在钱多不好赚吗?你不领情就算了,还要离婚?”
“你做个人好吗?”
“笔你不要就算了,我砸了它也不给你。”
任霏霏花落,纤细的小手用力一丢,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了电视柜旁边的古董花瓶。
“嘭——”花瓶重重倒地,摔了个粉碎。
“嘭——”又一声,是任霏霏转身离开的摔门声。
这空荡荡的房间里,只剩下我自己,我安静的可怕,我甚至可以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不对劲,这生气的人不该是我吗?
算了,她的大小姐脾气我早就司空见惯了。都要离婚了,这都不重要了。
任霏霏走后,我也走了。我自己一个人在楼下溜达,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我们认识的那个公园。
我站在公园门口,回想起了我们初次相识的场景。
那天,是我人生中无比黑暗的一天,我一直找不到稳定工作,就到处做***,那天我接了个群演当观众的活。
任人摆布了一天,饭都没顾得上吃,结账的时候,包工头却各种挑剔,说我表现不好,不肯给我工资,在我百般讨好之下他才肯给我10块钱做路费,没等我反抗,他早就不见人影了。
我饥肠辘辘的一个人在公园游荡,小吃摊上的各种美食,让我垂涎欲滴,可再看看我兜里仅有的10块钱,我还是饿着吧。
就在我饿的两眼发昏的时候,听到一个轻柔但坚定的声音:“站住!欺负小孩算什么本事?”
我回头望去,看到任霏霏追着一个小混混模样的男人,呼喊着:“你把钱包还给那个孩子!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小混混凶神恶煞的看着任霏霏:“多管闲事!有本事你来啊!”
任霏霏没有惧怕,反而上前去抢他刚弄到手的钱包。
没想到小混混却从兜里掏出一把刀子,在手中熟练的转了个圈儿:“找死是吧?那就让你死个痛快!”
话落,就伸手去捅任霏霏,说时迟那时快,我反应迅速,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挡在了任霏霏面前。
任霏霏被我推倒在地,没有受伤,而我,被他扎了个正着。
小混混本是想吓唬任霏霏,没想真的伤她,见我受伤了,鲜血直往外流,也吓得愣在原地不敢动弹,这时候周围看热闹的人也越来越多,纷纷把小混混围了起来,不让他走。
我本就一天没吃饭,再加上这突如其来的一刀,让我瞬时间头部眩晕,倒在地上。
“报警!报警!对,报警!挺住!你一定要挺住,好心人!”我迷迷糊糊之间听到任霏霏慌慌张张的念叨着。
缘分就是这么的莫名其妙的将我们两个绑在了一起,她怎么想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从那天起,我就爱上了这个心地善良的姑娘。
她不仅长得漂亮,人也很善良,我自知自己配不上她,但这也不影响我爱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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