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姑爷》小说是作者青橙写的一本都市言情小说,主要讲述了萧权的情感故事,喜欢这本小说的绝对不容错过!简介:
明月高挂,游廊尽头。
臭烘烘的马厩旁,萧权在一个干草垛醒来。
他一睁开眼睛,呛鼻的粪土气息差点让他晕过去。
今晚的夜色分外明亮,一抹耀眼的红闯入他的眼底。
他低头一看,一身的红色映入眼帘,这红艳艳的华服正是古代的婚服。
萧权是一个博物馆管理员,对古代诗词歌赋、衣食住行、手工艺都了如指掌,这猛一看,衣服竟然是现代失传已久的秦绣。
就这一身衣服,在现代低于500万根本都买不到。
“能不能往旁边睡一下,你妨碍到我干活了,姑爷。”这时,一个喂马的小厮提着料桶,不耐烦地问了一句。
萧权困惑地看了一眼陌生的四周:“姑……爷?什么姑爷?这里是哪里?”
果然,姑爷和他人口中说的一样,资质平平,为人蠢笨。
小厮眼皮子没抬一下,语气都高贵几分:“哪里?这是秦府,今天是你和秦家大小姐的洞房花烛夜!是你家!”
萧权眉头一皱,显然,被丢在马粪旁边,和洞房花烛十分不匹配,可偏偏就发生了。
有点懵的他回忆了一下,两个小时前,博物馆闭馆,萧权清点完文物后,锁上博物馆的门就离开了。
同事说,今天是萧权的生日,要给他订个KTV,好好喝一场。
他现在应该在嗨歌喝酒才对啊!
平时经常有剧组来博物馆拍纪录片,他今天不小心误入了剧组?
想着想着,他脑海里的记忆像是被人拧开一样,涌出了不属于他经历的过往。
原来,他这身体叫萧定,字盛权,为人忠厚老实,吃苦耐劳。
萧家是开国功臣之家,萧家帮助开国皇帝从马上打下了现在的一片江山,可惜,到了萧权这一代就落魄了。
今天,是他和从小就有婚约的秦大小姐的大喜之日。
萧权脑中最后的画面,是萧定在众人高呼:“送 入洞房!”后,连新娘子的面都没见着,就被人在后面一棍棒打晕了。
萧定只是个文弱书生,经不住这么对脖子的致命一击,先是昏迷,然后就在马厩冰冷的草垛上死去。
新婚之夜,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一命呜呼,无人问津。
再后来,就是萧权穿越过来,占了萧定的身体,重新活了过来。
“进去吧,这是你睡的地方。”那喂马的小厮指了指马厩旁边的旧厨房,十分不客气。
“就这?”萧权眼一沉,好刻薄的秦家!
这是下人们的厨房,平时主子有专用的小厨房,下人们要吃饭,就在这个老旧的厨房做。
萧定在秦家的地位,和一条狗差不多。
萧权看了看门口的看门狗,嘴尖额平,棕毛耳立,正是华夏品种。看来这个朝代多少和华夏古代有关联,只是萧权还没清楚是何朝代。
“姑爷,这里还是能遮风避雨的,有地方睡就不错了。”
小厮阴阳怪气,萧权听得眸光冷冽了几分,冷哼了一声。
“姑爷早点睡吧,不然都要累死我了,大半夜还得伺候你。”
小厮看见萧权在出神,摇摇头扭头放下料桶就出去了,他这样的奴仆都不用睡厨房,这个姑爷在秦家指定没什么地位和前途了,没必要讨好。
于是,破旧潮湿的厨房,只剩下萧权一个人。
这时,一个体壮高大的男人立在门口外,嫌弃地不肯进入半步,嗓子却浑厚有力。
“姓萧的,今天的事情就当给你个教训!别以为入赘秦家,就是我们秦家之人!你若敢碰我妹妹一个手指头,我就把你剁了喂狗!”
萧权头一侧,瞧瞧是何人如此嚣张。
一看,原来是秦风。
秦家人才辈出,也注重培养人才,孙子辈个个能文能武,出类拔萃。
这个秦风是长孙,官职是从四品的少卿,掌管皇宫宫门警卫,是高级军官;二孙女便是萧定的妻子秦舒柔,貌美有才。
秦家除了孙子这一辈,个个称得上忠勇之将。
而秦舒柔的父母和祖父秦八方,正在前线平定匈奴,所以今天的婚礼他们都不在,只有一个秦家祖母在操持。
秦风怒目圆瞪的威胁,萧权也没放心上:“兄长,我乃是堂堂君子,和秦大小姐也没感情,不会强人所难。”
他淡然一句话,让秦风十分不高兴,娶了他妹妹还不乐意了?
他喝道:“少花言巧语!区区一个穷酸秀才,当了我秦家姑爷那是你走了狗屎运!装腔做势给谁看!”
“我妹妹花容月貌、是京都第一才女!若不是你爷爷是开国功臣的缘故,你又有什么本事高攀上秦家!”
“要不是我祖父非要你这个废物当姑爷,你还能踏进秦府的门?”
秦风的态度,搞得萧权好像是一条乞食的狗:“不过,既然你已经是我的秦家的赘婿了,我们秦家以仁德治家,你若老实,秦家让你这辈子有吃有喝,可想要多的话,没有了!”
“可你要是不老实,胆敢染指我妹妹的话,你仔细你的脑袋!”
秦风护妹如命,从小秦舒柔就是秦家的心肝宝贝,他看着萧权这个废物就来气,不知不觉语气更是凌厉,一双似铜铃的眼冒出的火光,让萧权浑身冒寒气。
萧权不想惹事,毕竟人生地不熟,而且这具身体原主人看起来地位低下,没有什么人缘,识时务者为俊杰,萧权行礼:“兄长息怒,我一定照办。”
萧权的怯懦,让秦风更生厌恶:“哼!文弱书生,有何用处!”
说完,秦风甩袖而去。
当赘婿并非萧权的本意,而在新婚之夜,萧定就被秦家人打死,这里也并非久留之地。
萧定无权无势,萧权得认认真真打算,才能改变这境遇。
寒冷的夜风一起,萧权打了个冷战,这秦绣虽然华贵无比,却不保暖,还不如一件羽绒服实在。
现在连那个喂马的小厮也走了,厨房只剩下萧权和狗。
柔柔的月光,洒在地面上,萧权摇摇头,要不是穿越,他现在就在KTV喝着酒唱着歌,何等快哉!
他凝视着天上的明月,想起了那首特别应景的诗,不由地吟道:“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汪呜……”小黄狗抬起头白了他一眼,换个方向继续睡。
月色之下,一个窈窕的女子躲在不远处的相思树后,听到萧权吟的诗,浑身一颤,醉在诗中静美的意境里。
这首诗简洁却无比静美,诗句简单,却韵味无穷,无比契合此情此景。
她迟疑片刻,想上前一步,可思虑了一会儿,还是转身急匆匆地走了,只在空气中留下淡淡的芳草气。
经过冷风这么一吹,萧权对现在所处世界的认知,渐渐清晰。
这是大魏,和华夏古代文化相似,有诸多相通的地方,却又不是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
萧权在博物馆工作多年,大学又是历史专业,所以对历代王朝了如指掌。
可大魏这个朝代,他却没有听过,而且远不如华夏古代繁华昌盛,有的是进步空间。
“上辈子,我空有知识,在二十一世纪却没有半点用处!只能在博物馆当个朝九晚五的管理员!”
“这一世,既然重生回古代,绝对不能再平凡!”
萧权握紧拳头,在心里掀起惊涛骇浪。
堂堂七尺男儿,当举世无双!如今他的机会来了!
萧权心里已经默默发誓,定要闯出一番作为,大展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