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周静芒,章扬的小说叫做《我曾记得那男孩》,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简蔓倾心创作的一本豪门总裁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
军训期间要求住校,周静芒领了军训服就往女生宿舍走去。路上,她一直在合计晚上要从家里带什么过来。
住校一个星期,就带七双袜子好了。床单要用那个月亮图案的,还有妈妈买给她的布偶熊也得搬过来和她做伴。
正想着,操场上传来的阵阵叫好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周静芒见许多人围了上去,也好奇地走上前一探究竟。
她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一场篮球赛啊。
基于《灌篮高手》的影响,周静芒对篮球还是略知一二的,几分钟看下来,她发现,数那个把头发全都拢到头顶,扎了个朝天辫的男生打得最好。
带球稳,抢球狠,发球准,投球还百发百中。篮球在他手中像是接通了电源的机器人,主人指哪儿它奔哪儿。
又进了!三分球!场上一片欢呼。有声音自前面传过来:“那个‘朝天辫’是谁啊?球打得太帅了。”有女生接话:“不认识啊,看着面生,新生吧?”
新生吗?太长脸了吧!周静芒使劲儿往前凑了凑,终于看清了,呀,她认识,是章扬!
周静芒的脑袋里顿时挤满不可思议的问号,这个活力四射的少年竟然和班里睡成一潭死水的人是同一个?
才进入高中第一天,周静芒已经深深感觉到自己的脑容量得到了大幅度扩张。她抱着军训服转身离开,感觉章扬的名字正在她的高中生涯簿上以加粗烫金字体呈现出来。
走进装修古朴的宿舍楼,穿堂风凉凉地吹过,周静芒深吸了口气,心情大好。这么凉快,之后几天能睡个好觉了。她被分在了202宿舍,推开门,有个女生自窗边转身,看到她露出了礼貌的微笑:“周静芒?我没记错吧?”
周静芒受宠若惊:“谢谢你记得我,我也记得你。”她望着女孩飘逸的长发和清秀的脸庞,说出了那个与她的长相十分相符的美好名字:“沈潆洄。”
“好记性。”沈潆洄指了指窗外,“咱们宿舍正对着学校竹林,是不是很漂亮?”
周静芒还没接话,有人从旁边的洗手间走出来,大大咧咧地说:“你们文艺的女生就是不一样,我第一眼看到的明明是食堂。”
周静芒和沈潆洄一起笑了。面前的女生身材微胖,名叫秦榛,性格开朗,说话幽默,有她在,三个人很快打成了一片。
“中午一起吃食堂吧?”秦榛扬扬眉,“咱们去鉴定下一中的伙食怎么样,没有好伙食可培养不出好人才。”
周静芒笑着点头,和她们一起下了楼。
食堂坐落在一大片竹林旁,红棕色的建筑给人一种庄重优雅的错觉。为什么说是错觉呢?周静芒一走进里面就吓出了一头汗。
毫不夸张,每个窗口前都排满了黑压压的人群,吵嚷声嗡嗡的,这样宏大的场面,她只在火车站见过。
“吃什么?”为了确保同伴们听到,周静芒刻意提高了音量。
秦榛观察了几分钟局面,分别指挥周静芒和沈潆洄去卖汤和卖小吃的窗口排队,她自己则左右扭了扭脖子,大义凛然地排进了人最多的饭菜窗口。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周静芒总算离目的地只有咫尺之遥了,她踮起脚尖瞅了瞅。哇!伙食真的不错。光汤就有三种:冬瓜豆腐汤、紫菜鸡蛋汤,还有玉米羹……
“啊——”不知谁碰了她一下,周静芒脚下一滑向前扑去。
下一秒钟,有人揪住了她的头发……
虽然避免了让她趴下,但是……好疼。周静芒借力站直,拧眉回头,就看到了章扬那张面无表情的脸。
“你是不是傻?”他的普通话真好,一句话说得字正腔圆。
周静芒一脸尴尬,咬牙切齿地说:“谢谢啊!”
男生放开她,气定神闲地退到一旁,双臂交叉端在胸前,遥遥望着排队的人群。他还穿着球服,额前的头发因为之前扎辫子的缘故,翘得乱七八糟,但竟然……也不觉得难看。
周静芒做了好半天的思想工作,终于忍不住冲他招招手。章扬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过来,没好气地问:“干吗?”
周静芒回头看了看,小声道:“你要喝什么?我帮你打,省得你还得排队。”
“章扬!”之前传字条给章扬的胖男生朝这边摆摆手,“齐活了。”
章扬指指男生托盘上的两碗汤,淡淡地说:“有人帮我,用不着你。”完事就酷酷地走了。
就这样,周静芒一
口气郁积在胸中,直到深夜,所有人都进入甜美的梦乡,她还忍不住气愤地捶床,怪自己实在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