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跋扈水性杨花的大小姐跟流量明星私奔了这是我看过最好的一篇小说,文笔细腻,主张的是以宽广的胸襟示人,对做人有很大启示。
主角是陆司言的小说叫做《嚣张跋扈水性杨花的大小姐跟流量明星私奔了》,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月落星河倾心创作的一本豪门总裁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
笑话,好不容易爬进来,怎么可能这么窝囊的被丢出去。
白艺鸣想找人害死她,后妈蛇蝎心肠,她无家可归,身无分文,再被陆司言丢出去,不是死路一条吗!
何况她现在脑子里还是一片混乱,本能的觉得这里最安全......
“林慕夏!”
男人额头青筋暴起,声音咬牙切齿,“拿开你的脏手!”
这女人到底去了什么地方,脏成这幅鬼样子,还敢往他身上凑。
整个帝都,谁不知道陆司言洁癖严重?
曾经有女人在宴会上撞到他,想引起他的注意,但一时不慎红酒撒到他的西服上,他当场断了那女人一只手,将人丢出会场。
至此,被冠上活阎王的称号。
以前的林慕夏就算再作死,也没做这样的事。
但是此刻的卜林不知道,还抬眸可怜巴巴的望着他,“你答应不扔我出去,我就松开!”
陆司言眼眸沉下,凛冽的嗓音一字一顿,“你想死?”
“......”
卜林肩膀抖了抖,咬着下唇,企图唤醒他的良知,“陆司言,我们不是夫妻吗?”
“昨天就不是了。”
话落,男人豁然伸手,像拎小鸡一般将她提起,大步往楼下走去。
卜林心里着急,抓住他的手,以一个奇怪的姿势出脚。
男人眸色冷沉,另一只手准确捉住她的脚腕,没想到林慕夏耍赖,就着他的力道纵身一跳,双腿稳稳的盘在他腰上,手臂抱紧了他的脖子。
结婚三年,二人从来没有过这么亲密的距离。
陆司言身子猛的僵住,危险的眯起了冷眸,眼神像是要将她千刀万剐。
比起刚刚的无赖,女人精致的脸蛋儿上多了些茫然,“为什么不是了?我们不是经过家族同意,不能轻易离婚吗?陆家还需要我父亲的支持......”
“你觉得林家目前的情况,有能力支持我?”
陆司言沉声,竭力隐忍,“离婚协议我已经送到林家了,从你昨天跨出这道门,就不再是我陆家的人!”
他其实大可以用暴力手段对付她。
但是今晚的林慕夏,太反常。
对上这双赤诚灵动的眸子,惊讶远大于愤怒,他竟然有些下不去狠手。
卜林心里一沉,面上强装淡定,“那,那就是还没离完?在拿到离婚证之前,你也不能赶我走,对不对?”
“......”
陆司言低头看她,幽深沉寂的眸底带着审视。
卜林被他看得胆怯,低下头,小声的确认,“对不对?”
“滚下去。”
他声音淡漠,倒是没否认。
卜林当他是默认了,小心翼翼的从他身上跳下来。
退开两步,这才认真的打量他。
男人五官深邃,身形修长,一双黑眸凌厉冰冷,就算是穿着居家服,都给人一种高不可攀的距离感,比她在苗地见过的任何一个男人都要俊美。
触及到他干净的居家服上那些黑乎乎的爪子印,卜林眼底讪然。
她伸手,狗腿的帮他拍了拍。
但没想到越拍越黑,整件衣服都不能看了。
感受到周身气息骤然下降,她下意识往后退,“不,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陆司言皱眉,眼底毫不掩饰的嫌弃,“在拿到结婚证之前,你最好给我安分点,否则整个林家都承担不起代价。”
甩下一句话,他大步离开。
周围冷空气撤离,林慕夏深呼了一口气,小手拍了拍胸口。
管家此刻还站在门口,僵硬如雕塑。
看着她像见鬼一样。
“太太,您,您您......”
“我,我我可以去洗个澡吗?他刚刚答应不让我滚了。”
“......”
管家只顾着惊讶,竟然忘了回答。卜林挑了挑眉,自顾自的沿着旋转楼梯往一楼走。
一边走,一边四处打量。
豪门就是豪门。
啧啧啧。
这锃亮的大理石地板,华丽的水晶吊灯,价值连城的古董名画,以及各种她形容不出来的奢华摆件。
都是钱的味道啊。
以前她偶尔能在电视上看到,心里充满了向往。
但苗地人守旧也排外,圈着自己那方领土,极少跟外面的世界交流,以至于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出过寨子。
如果不是这次那两个老东西争权......
想到这里,她周身的气息骤然冷了下来。
钱叔好半天才回过神,跟下来,就看到她站在客厅里发呆,浑身的戾气骇人。
顿时像是明白了什么。
上前小心翼翼的解释道,“太太,先生对鲜花过敏,所以佣人才将多余的花儿都清理掉了。”
卜林,“......”
记忆中,林慕夏爱花如命。
屋子里到处都铺满了鲜花,餐厅里,茶几上,就连冰箱里都是。特别是主卧里,几乎半个卧室都会摆满鲜花,简直是睡在花丛中的女人。
白艺鸣说她花瓶,倒是一点没说错。
“没关系,之前是摆得有点多,看久了也该过敏。”她摇摇头,表示并不介意。
但是这语气,分明知道过敏什么的都是借口。
钱叔心里更是忐忑。
太太昨天这一趟是经历了什么啊,变得如此深不可测......
来不及多想,那人已经径直上楼,往主卧而去。
钱叔张了张嘴,想提醒她陆司言在主卧洗澡的,但是想到她刚刚对陆司言不怕死的反常举动,愣是一句话没敢说。
卜林循着记忆进了主卧的衣帽间。
看着奢华的衣帽间里,一排排清汤寡水的衣裙,纯白色、粉白色、银白色、米白色......以及各种叫不上名字的白,无助的抽了抽嘴角。
以前的林慕夏,为了追白艺鸣,专门打听了他的喜好。
知道他喜欢素色的小清新。
于是,她穿衣打扮,都按照他的喜好来。
然而用力过猛,形成了现在这种夸张的局面,费力不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