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许念唐添添,书名叫《许念的野玫瑰》,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
我尴尬地望向许念:「……特别的祝福送给特别的人。」
许念冷笑:「谢谢,承受不起。」
在那天之后,我就没再骚扰过许念。可能是那天他的目光太过冷漠,刺痛了我的自尊心,也可能是外面的世界太美丽。
踏上社会后的我,格局突然打开了。我应聘上了自己喜欢的公司,担任平面模特的工作。
而许念,听说他成了某三甲医院精神科的医生。
看着我一刀拍碎两根黄瓜,几下把两条鲫鱼开膛破肚。
在一旁的表弟发出个疑问:「姐,你是怎么钓到你前男友的?你看上去,完全不像是他那种人会喜欢的类型。」
这个问题问得好,我放下菜刀,揽了一把肩上的长发,说道:「无人区野玫瑰,哪个男人把持得住?」
「……」表弟忍不住发出一串爆笑,「你,无人区野韭菜吧。」
「韭菜壮阳,你不知道?」我骂骂咧咧地将他往门外推,这货还不知死活地将脑袋卡在门缝,调侃我:「姐,我看他刚才是在吃我的醋。你俩之间要是没有原则性的问题,要不就复合吧?这样我说不定天天就有菜吃了……」
「滚!」
我吼完表弟,揪了把韭菜,摁在砧板上,一刀切了下去。
其实秦野他说得没错,我是野韭菜,而无人区玫瑰另有其人。
她叫林梦露,是和许念在一家医院共事的男生殖外科的医生。
她曾是医院公认的纯欲天花板,脸小身材丰满,穿着白大褂有种制服诱惑的性感,这种清新脱俗的骚最为致命。
精神科前台的小护士是我的粉丝,我拍摄过的杂志她都买。每次见到我,她都善意提醒:「小心男生殖科的林医生,她一有空就拿着小点心去找许医生。林医生她男人可见多了,十拿九稳。」
我笑道:「许念,她恐怕拿不住。」
我从大一就开始追许念,经过我七七八十一撩,历时五年才把许念拿下。这期间许念身边不缺各种类型的美女追求者,最后许念还不是选了我做他的女朋友。
我问过许念喜欢我什么。
他虽然没有正面回答我,但我从他目光中读出,他就喜欢我这种美丽中带点沙雕的。
那段时间,我经常穿着性感小裙子去许念所在的医院,给他枯燥的生活送点福利。
医院的消防楼道是我和他短暂亲密的固定地点,每次看着他俊脸微红,故作镇定地整理被我故意扯乱的白大褂,我总忍不住暗爽。
他虽然还是会对我说「以后你没事能不能别来医院找我。我很忙」。这种话,但只要我抱着他踮脚求亲亲,他总会温柔又克制地吻我,然后摁住我不安分的手,对我说:「忍一忍,今晚我去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