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梁宥礼林安冉,书名叫《前男友家蹭饭》,本小说的作者是梁宥礼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
一觉醒来,小区封了。
没来得及囤菜的我,望着比脸还干净的冰箱,傻眼了。
苦哈哈吃了五天白米饭后,我打起了住在对门的前男友的主意。
是夜月黑风高,我鬼鬼祟祟溜进他家。
在他家双开门冰箱扒拉地正欢,他穿着睡衣幽灵般出现在厨房门口。
冰箱 LED 灯照着我的脸,惨白惨白的。
「我说我是一只路过的鬼,你信吗?」我揣着西兰花娃娃菜土豆金针菇跟他对视。
他挑眉上下打量了我几眼,「艳鬼?」
「不,」我护紧了怀中口粮,「饿死鬼……」
他愣了几秒,气笑了。
十几分钟后,梁宥礼将一碗热腾腾的西红柿鸡蛋火腿肠面端到我面前。
我流着哈喇子伸手就去接。
他手往回一缩,居高临下睥睨我,「先说说,怎么进来的?」
我望着他手中那碗香喷喷的面条,愁得挠秃噜了头皮。
怎么说,告诉他我有超能力:只要盯着他家方向看 10 秒,就会出现在他家?
会被当骗子丢出去吧,毕竟科学都没法解释……
我在椅子上扭来扭去,感受到口袋重量瞬间福至心灵。
掏出钥匙串放到他面前桌子上,
「当年你家门锁不是我换的嘛,官配是六把钥匙,我私藏了一把骗你说只有五把……」
钥匙串上其中一把,就是他家大门的。
他眉梢一挑,「为什么私藏?」
「这不是怕你哪天忘带钥匙嘛……」我缩着脖子声如蚊蚋,「就是一不小心藏忘了。」
他瞅了眼某处,那里堆着我刚从他家冰箱偷的菜,看着像一座小山。
「真忘了?」他眯着眼,似笑非笑。
这话我没法接,毕竟这把钥匙是被我当做定情信物收起来的。
只是没想到,最后用在了这种万恶场合。
我不吭声他不动,我瞅着他手中那碗红汤面望穿秋水望眼欲穿,内心煎熬无比。
「哥哥,饿,要饭饭……」我一咬牙,放低了身段觍着脸撒娇。
谈恋爱的时候他就受不了我这套。
果不其然,他手一哆嗦,黑着脸将面碗摔在我面前。
得亏汤汁浓,一滴都没有溅出去。
「谢谢哥哥。」我捧着碗,敞开了肚皮吭哧吭哧吃得欢快。
吃到一半我才想起不对劲。
「你就不怕我红码?」我眨巴着大眼睛瞅他。
他发出一声极短促的笑,
「林安冉,要是我没记错你前后有二十天没出门了吧,要是红码你大概已经英年早逝了。」
「呵,让你失望了,我保证死在你后面。」面对挑衅我分毫不让。
再说小区每次核酸我都去了,只是为了不跟他碰面去得特别早,他不知道而已。
吃完最后一口面汤,我卷起那堆菜就想走人。
「等一下。」梁宥礼长腿一迈直接挡在我面前,「特殊时期菜品有市无价,拿我这么多菜你想怎么报答我?」
「哦,对了。」我从口袋里摸出五张毛爷爷,牵起他的手放在他手心。
他将钱往口袋一揣,扬着下巴嘚瑟,「不够。」
「梁宥礼你别太过分,五百块钱还不够?」我气得指着他鼻子骂,「谈恋爱时我没少在你身上花钱吧,就连你身上这套睡衣都是我买的!」
「那,衣服还你菜还我?」他翻了个白眼。
我气哼哼瞪他,「行,有本事你脱呀!」
他纤长白皙的手指搭在领口扣子上,当着我的面一粒一粒解开。
衣襟敞开,露出他光洁紧实、线条流畅无可挑剔的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