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精彩小说《末日降临后我在乱世纵横封神姜灵》本文讲述了姜灵的爱情故事,给各位推荐小说内容节选:
但人刚走到楼梯口,看着楼下情况不由怔住。
此时的楼下客厅。
季时鄞站在门口地毯上,拖鞋换了一半,一手拎着饭盒,一手握着个电棍。
而他对面,是一条比水桶还要粗的巨蛇,身上鳞片纹路光滑油亮,头上两只角凸起,一双绿色眼睛瞪的溜圆。
正朝门口的男人吐着蛇蕊,似乎随时要把他吞掉。
一人一蛇,就这样如此对峙,都带着凶狠。
姜灵一拍脑袋,她昨晚把小黑带出来玩就没收进去,没想到竟然跟季时鄞撞上。
“小……”
“站那别动!”
姜灵正要喊小黑回来,但刚张了个嘴,就被发现她下楼的季时鄞给沉声喝住。
这座别墅防御系数极高,绝不会有蛇虫鼠蚁。
他昨晚过来时,在别墅外面守了一夜,没看到有任何东西冲破防御进入别墅。
早上就去买了个早餐……
这么大条蛇……
季时鄞把饭盒放在地上,握紧手里从车里翻出的电棍,试探的朝巨蛇靠近,神色凝重的对姜灵道,“你先回房间躲起来,我解决完它叫你。”
“……”姜灵皱了皱眉,继续下楼。
巨蛇也看见她,扭着身子想去找她。
它的身子,几乎占据整个一楼大厅空地。
没有蛇腥味,看起来却也令人头皮发麻。
“灵灵别动!”
见它朝姜灵去,季时鄞面色倏变,闪身就要过去,可刚走两步,巨蛇就猛地转过头来,冲他张开血盆大口。
“住手!”
在巨蛇要吞掉季时鄞,季时鄞手中电棍打向巨蛇七寸时,姜灵一声急喝。
蛇和人同时停下动作。tຊ
姜灵跑过来护在巨蛇面前,连忙跟季时鄞解释,“这是我的宠物,你不能伤害它!”
…………宠物?
养蟒蛇当宠物?
季时鄞手上一滞。
“小黑,他不是坏人!”
姜灵又转头跟小黑说了一句,伸出手腕。
小黑冲着季时鄞“嘶嘶”的吐了吐蛇蕊,化作一条手指粗细的十厘米小黑蛇,缠绕在姜灵皙白的腕间,乌黑程亮的表面还透着些暗红。
潜伏着不动时,单从表面看,就像是个手镯。
季时鄞瞳孔骤缩,神色微滞,有些愕然。
“小黑它……”
被发现了怎么办!!
姜灵搅着脑汁,想着解释,“小黑它是个……”
季时鄞盯着姜灵腕间看了会,面上表情恢复如常,“我知道了。”
姜灵:“?”
她什么还没说呢,他知道什么了?
季时鄞扔下电棍,把换到一半的拖鞋换完,重新拎起饭盒,走到饭桌前往外摆着,“饿了吗,我给你带了早饭来。”
姜灵真的饿了,她走过来,还在想着怎么解释,却又听到季时鄞低沉的声音响起。
“这里没人,也不会有人来,你可以把它放出来跑,但不要让它跑到外面去,也不能让别人发现你有这么一条灵蛇,否则它会被人抓去做研究的。”
季时鄞把一碟精致的小笼包和两碟小菜,一碗虾仁粥,和酱牛肉三明治放在她面前,神情平静的像是刚才什么也没发生。
姜灵捏着勺子:“……”
这么快就接受了?
不愧是天选之子!
季时鄞看向她赤着的脚,皱了皱眉,“怎么不穿鞋?”
姜灵晃荡了下脚,眨眨眼,“习惯了。”
季时鄞眉头皱的更紧,“你在哪个山里出家,他们虐待你还是穷,连鞋子都不给你穿?”
姜灵:“?”
神灵山四季如春,空间里树屋不染尘埃,她在山上的时候,就单纯喜欢光脚啊。
但季时鄞好像误会了什么。
她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脚,喝了一口粥,“其实我……”
她话根本没机会说出口,季时鄞就去鞋柜里拿了双新拖鞋,面无表情的蹲下身子给她穿上,“吃完饭想去哪我带你去。”
姜灵很认真的想了想,“去买东西。”
季时鄞抬头,微蹙眉,“还要买什么?”
“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防护用品……”
姜灵放下勺子,掰着手指头一个个数起来。
季时鄞微顿,“买多少?”
姜灵眨眨眼,“越多越好,有多少买多少。”
她一脸的认真。
季时鄞视线又扫过她腕间,静静缠绕着,就像个蛇形手镯一样的黑蛇,默了片刻,“你昨天说我是气运之子……”
姜灵明眸清澈,“你不是不信我吗?”
季时鄞一噎,低声冷哼,“你当年抛弃我,现在回来就诅咒我死,你当我是什么?”
“当你是人啊。”姜灵理所当然的道。
季时鄞:“……”
就她这脑回路,讲来讲去最后气的都是他自己。
懒得跟她计较。
“这张卡无限额,没密码,全球通用。”季时鄞起身,从口袋里掏出张黑卡递给她。
“如果真如你所说,不久后会出现末世天灾,那所要买的东西就不能只是这些……”
他抿唇,眸光黑沉,“我在城郊有两座很大的仓库,你就看看买你喜欢的,买的多可以直接让人送到那里去,其他的防护用品和武器等东西我来弄。”
“其实我有……”
“之后不管姜家还是季家的人来找你,有什么事都找我,我会处理干净,你不用管。”
姜灵的话又被打断。
算了,到时候再说吧。
姜灵半眯了下眸子,“哦”了一声,看着乖的不行,“你就不怕我骗你吗?”
骗他他也认。
反正他有的是钱,百亿往外砸也够她玩的。
季时鄞冷着脸没吭声。
姜灵面色古怪,认真吃着面前的早饭。
吃过饭后。
季时鄞去车上又拎了个纸袋子过来,把里边衣服递给姜灵,“换洗衣服和鞋。”
只有一个晚上,家里裁缝来不及做。
他早上去买的。
姜灵接过,看了一眼,慢吞吞回到楼上换。
她空间里有衣服,但都是身上那种冰蚕丝做的,类似道袍一样的中式服装。
昨天很多人看她那样穿着,说她是神经病和神棍。
入乡随俗。
米白色的针织长裙,腰带把腰肢系的盈盈一握,修长笔直的腿上是双黑色长靴,外边搭着件及脚裸的灰色大衣。
长发用玉簪随意挽在脑后,从灵动变的端贵优雅。
纯澈绝色的眉眼里,透着单纯和无害。
见季时鄞看着自己,姜灵微踮脚凑上去,笑眯眯的问,“我穿这样好看吗?”
其实这身衣服搭配,有些过于成熟了。
并不怎么适合她。
近在距尺,季时鄞眼前突然闪过小时候她亲自己的画面,微别开脸低声道。
“你的好看不用衣服衬托。”
比起这衣服,姜灵还是喜欢穿自己那种款式。
不过,姜灵也不挑,她没听清季时鄞刚才说了什么,正想问,视线扫过季时鄞耳朵,微歪了下头,“你耳朵怎么红了?”
季时鄞下意识的,看向吧台能当镜子的玻璃墙上。
短碎发下,两个耳尖绯红的像被热气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