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门重选小说》主角为黎妩黎鸢这是我最最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没有之一!膜拜作者如沐春风的脑洞跟想象力,情节环环相扣,每个人物特点跟故事情节描绘的太清晰,喜欢每个角色。真心佩服作者强大的脑洞
剑宗少宗主少年成名,桀骜不驯,恣意风流,是合欢宗最喜欢的客人。他最爱看我跳绿腰舞,曾击剑以歌:「鸢鸢绝色,细腰如刀。」合欢宗日夜的训练终归派上用场,我面
为首的外门师兄笑得猖狂:「就你一个窝囊废,也敢和我们作对?」
在这个高高在上的宗门里,天赋、家世、财富这些凡间划分三五六等的东西,依然顽固地存在着。
越是忍气吞声,霸凌便越是变本加厉。
我朝他笑笑,突然掏出匕首发了疯地捅下去。
鲜血飞溅,其余人傻了眼。
我一脚踹在他肚子上,在他张大嘴呼痛时,将汤药一滴不剩地灌了进去。
还顺势捣了几拳,看他呕都呕不出来才安心。
我眼睁睁看着他的灵气逸散,成了他最瞧不起的凡人。
「霸凌算什么,修仙便是要狠,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我要活,麻烦你去死一死。」
痛呼声逐渐低沉,我转身离去。
一道凶煞的剑气便将我掀起,狠狠地撞在石柱上。
3
「残杀同门,阴险毒辣。」
「你算什么东西,也能当我的小师妹?师叔的眼光真是越来越差了。」
游历归来的楚朝旭正好撞见这一幕,满目冰霜,对我厌弃不已。
「咳咳。」
我狼狈地呕出两口血,眼前阵阵发黑。
剑气在我的经脉游走,霸道地一寸寸入侵,我痛得说不出话来。
楚朝旭是剑宗最受宠的少宗主,天赋卓绝,出身高贵,和我云泥之别。
就算是他杀了我,旁人也不会说什么。
我不想死,也不能死在这里。
「师兄,旁人欺我辱我,难道我便要受着不反抗吗?」
「修仙之道公平竞争,就因我是凡间女子,便生来低人一等吗?」
「我只是想活,我有何错。」
我含泪无辜地望向楚朝旭,发丝凌乱地搭在我颊边,平添了三分脆弱,失血的唇色苍白可怜。
楚昭旭本来还在骂骂咧咧,可看见我眼角的水光,他又怔住了,神色变得有些不自然。
「可你也不该杀了他……」
上辈子,我见过楚朝旭。
剑宗少宗主少年成名,桀骜不驯,恣意风流,是合欢宗最喜欢的客人。
他最爱看我跳绿腰舞,曾击剑以歌:「鸢鸢绝色,细腰如刀。」
合欢宗日夜的训练终归派上用场,我面色仓皇,露出的小半个侧脸更加脆弱。
「算了,也是他有错在先。」
「连剑都不会拿的废物,真不知道掌门收你做什么。」
楚朝旭虽然不屑,但伸出手将我拉了起来。
在起身一瞬间,我抬头朝他粲然一笑。
然后用尽全力朝他脖颈咬了下去。
大股鲜血顺着我的下巴,浸湿了我俩的衣领。
「你疯了!放开我!」
周围一阵惊呼,楚朝旭吃痛想要甩开我。
我反手扣住他的脉门,声音如苍山雪水: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废物也能自爆,楚师兄想试试吗?」
鲜血充当口脂,我笑得越发明艳灿烂。
若是姐姐,大概会忍下去,徐徐图之。
可我是个孤注一掷的疯子。
楚朝旭被我的笑容晃了眼。
最后,向来桀骜的楚朝旭第一次先低了头:
「黎鸢,我记住你了。」
我擦着身上鲜血,笑得开怀:
「楚师兄,承让了。」
自那之后,我一战成名,再没有不长眼的外门弟子敢欺压我。
4
我在剑宗站稳了脚跟后下了一次山。
在山下的红楼里,我远远看到了黎妩。
遏云歌响清,回雪舞腰轻。
黎妩靠精绝的舞姿扬名修真界,无数仙台弟子豪掷千金只求观她一舞,她的地位跟着水涨船高。
如今黎妩已成了合欢宗新任圣女,无人敢欺她辱她。
「黎妩,剑宗带头霸凌你的外门弟子被我杀了,楚朝旭也不会再欺压我。」
「黎鸢,合欢宗那个抽你鞭子的老妖婆被我发卖了,现在我是圣女,她们都要听我的。」
我和黎妩同时开口,随后相视一笑。
舞台后,一线天光照亮了这个黑暗遮蔽的角落。
我摸着黎妩手臂上的红痕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