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作者橙子爱焦糖的书,整体结构宏大,气势恢宏,嫌念丛生,故事情节紧凑严谨,奇峰叠起,让人欲罢不能,在网络小说中称得上是佳作。
主角是田欣怡方墨的小说叫做《爱恨纠葛穿书:心机美人她强嫁帅兵哥田欣怡方墨》,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橙子爱焦糖倾心创作的一本豪门总裁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
田富贵是条有洁癖的狗子,很少乱钻、乱跑,听到草丛里传来两声催促的犬吠,田欣怡抬腿跟上。
一人一狗,走了大概10分钟,来到一处平地,田富贵转头叫一声,示意田欣怡站在旁边,双爪有力的挥动,很快挖出大洞,然后整条狗跳进去,过了片刻叼着个木盒出来。
“汪!”将木盒放到田欣怡面前,田富贵骄傲挺胸,怎么样你富贵哥,这可是他看见有人埋进去的,埋这么深,肯定是好吃的。
瞅见木盒,田欣怡心底有几分猜测,她找了许久的“金库”或许就在这里。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田欣怡用石头捶开锁,打开木盒,呼吸停滞,嘭地将盒子盖上又打开,反复几次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的天啊,10块面额的纸币足有两块红砖高,近万块,田家村这穷山恶水,田村长从哪儿捞的。
老狐狸,家里那几间土屋原来是给这儿打掩护。
“干得好!”奖励大功臣田富贵半颗红薯,田欣怡毫不客气的把木盒收进空间,再叫田富贵把土蹬回去。
天色渐暗,一片墨蓝,田欣怡得回去了,田富贵亦步亦趋的贴在田欣怡腿边,让田欣怡几次差点摔倒。
田欣怡并未阻止,只是走到村长家后院时停下脚步,“富贵儿,听着,这几天你就呆在山里,每天我会来看你,给你带东西,别让其他人看见你,知道吗。”
田欣怡知道富贵能听懂,富贵很聪明,吃了绝嗣丹后绝对能听懂她的话。
“呜呜呜~”富贵趴在地上,狗爪捂住耳朵。
“听话田富贵,没不要你!过几天我就带你走,咱们去过好日子,你不是喜欢吃排骨吗?等咱俩离开这儿,我天天给你做!”扒拉开狗爪子,田欣怡拖着田富贵起来。
田富贵吃了绝嗣丹后身体太好了,出现在田家村里绝对会被人逮去吃,只能让它在山上,现在它皮毛厚实,足以抵御寒冷。
“行了,我走啦,好好照顾自己。”天要黑了,田欣怡最后亲了口田富贵,转身就走,走到院里,转头,田富贵还蹲在原地看着她,田欣怡冲田富贵挥挥手。
回到院里,田欣怡将自己和田富贵踩出来的痕迹全部擦去,然后走到田欣欣房间外。
“姐,俺赶回家做饭去了,俺晚点儿再来看你啊。”说完不等田欣欣回应,脚步匆匆的赶回田家。
田欣欣打开门,只能远远看到一个瘦小的背影,未出口的话咽回去,回到炕上,双眼无神的望着桌边的水壶。
田欣怡步履匆匆的疾行在村道上,迎面而来的是同样脚步匆匆,面色坚毅的几个知青。
田欣怡低头,没打招呼,继续走自己的路,等到拐角稍稍侧头,瞄见几个知青朝村长家走去。
没想到林秀玉也跟着一起去,看来这次村长家讨不到好了,说不定田欣欣也要吃两巴掌。
掩住眼睛里的幸灾乐祸,田欣怡放缓脚步,慢慢朝田家走。
清晨,等到田母接手厨房,伺候完田军后,田欣怡回到房间,翻出女主压在床单下忘带走的小镜子。
镜子只有半个巴掌大,镜面模糊,照物有些不清晰,田欣怡借着微光,第一次在镜子里看自己的样貌。
丑、老态、死气沉沉,蜡黄粗糙的皮肤,干瘪的面颊,枯黄毛燥的头发,眉毛稀疏,五官小而淡,极没有存在感。
全身唯一的亮点就是那双清凌凌的眸子,如同秋日平静碧湖,澄澈冷清,看人始终带着一股忧愁。
这具身体先天条件并不好,不过好在骨架小,瓜子脸,脸型流畅,走不了女主明艳大气的路线,走柔弱小白花路线也不错。
遮住下半张脸,田欣怡转动眼眸,镜子里的女人鲜活起来,眼角眉梢皆是撩人风情,但因为瞳色浅,又给人无辜感。
取出美颜丹,田欣怡吃掉半颗,美颜丹见效慢,等田大哥信到后出发去西北有近半个月的时间,她得现在就吃,先将骨骼调整好,等上了火车再吃剩下半粒,这样等她到了西北,容貌基本能优化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