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嫁恶霸是一本很好的小说,代入感很好,感觉身临其境,人物刻画完美,性格分明,部分章节文笔稍显粗糙但无伤大雅,总体来说很不错的一部小说,非常值得一看。
小说主人公是叶婉清,戈渊,书名叫《八十年代嫁恶霸》,本小说的作者是曙歌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
说白了,都是因为顶职才闹出这么多事。
叶向党是转业军人,工作能力强又跟汽车站里的领导关系不错,所以想了个办法给家里再争取一个工作名额。那就是他先内退,让家里孩子顶职,然后汽车站再返聘他。
这年月县汽车站还是很好的工作选择,国营单位,工资福利都很好,说出去也非常体面。这么一份好工作,叶向党和刘丽珍自然想留给亲生女儿叶明珠。
他们又要面子又要里子,就想了一个馊主意,暗中让小混混吓吓叶婉清,破坏她的名声,把她糊弄出县城。
这样一来,叶婉清不仅不能顶职,道理也都在他们夫妻这边,外人不会说他们夫妻偏心。
前世这时候叶婉清已经跟车做了一年多临时售票员,每月工资都如数上交给刘丽珍,自己不拿一分。家里从没说过不让她顶职的话,她又刚好是要工作的年纪而叶明珠还小才十四岁,就以为肯定是自己上。
她还想着自己成为正式工之后要对家人好,特别是要对叶明珠更好,根本没想到会发生被小混混欺负这样的“意外”。
她一直觉得是这个“意外”家里才非要她远嫁,所以才那么讨厌戈渊,觉得是他害了自己。
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里面别有原因。
戈渊不仅不是害她的人,还把她从一伙假戏真做、动了恶念的小混混手中救了出来,只是他自己也醉了酒才会轻薄她,背了黑锅……
叶婉清慢条斯理吃完饭,放下碗筷。
“我可以不顶职,但我不会嫁去牛角镇。”她直接说破,“跟牛角镇王家有婚约的是叶明珠,他家儿子一直喜欢的人也是叶明珠,你让我嫁过去不是盼着我好,是怕我以后过得不够惨。要是真为了我好,这件事就别提了。”
“这……”刘丽珍没料到叶婉清竟然知道里面的内情,面色顿时复杂起来,情不自禁地看向叶向党。
叶向党端起水杯,淡淡道:“你不想嫁人也可以,那就去牛角镇跟人学裁缝。学会了也是一技之长,以后不怕没本事吃饭。”
“我也不想学裁缝,就想呆在县城做点我想做的事情。”叶婉清站起来,“没事的话我就回房间了。”
“等等!”刘丽珍一下急眼了,拉住她,“你做什么都行,就是不准呆在县城!”
叶婉清抽回手:“我不顶职不就行了?”
刘丽珍还要说什么,叶向党阻止了她,沉着脸严肃问道:“大丫头,你是不是听谁说了闲话?”不然,怎么态度变化这么大?
叶婉清弯唇:“什么闲话?”
对上叶向党沉默探究的眼神,她干脆挑明了:“说我不是你们的亲生女儿吗?”
“你乱说什么?!”刘丽珍脸色一瞬间就变了,气得手都在发抖,“是不是你大姨跟你说什么了,你才说这些胡话?你是我怀胎十月生下来的,怎么可能不是我的女儿?我养了你这么多年!”
叶婉清:“既然我是亲生的,那你们愿意让我顶职吗?我有了好工作,以后一定会好好孝顺你们的。”
房间里死寂一般的安静。
半晌,叶向党叹了口气,淡淡说道:“既然这事你知道了,那我们就不瞒着你了……你的确不是我们的孩子,当初你大姨孩子多养不活,就把你送给了我和你妈。”
“老叶!”刘丽珍急得一跺脚,不想让叶向党把事情说出来。
但叶向党抬手阻止了她,继续道:“我也承认,对你和对明珠我们尽量想做到一视同仁,却也没有做得那么好,这是我们的不对。但我们养你这么大,把你从乡下带到县城过好日子,让你读书培养你成材,不求你感激也不求你回报什么,只要你也能理解理解我们。”
“我知道。”叶婉清点头。
“明天我送你去学裁缝。”叶向党站起身。
“我不去。”
差点把自己都给感动了的叶向党顿时一僵。
叶婉清关上房门,从抽屉里翻出一根蜡烛点上。
叶家是三室一厅的房子,主卧叶向党夫妻住着,这间次卧是她和叶明珠的卧室,里面并排放着两张一米二的小床。
叶明珠经常会睡叶家奶奶那里,今晚多半不会回来。
刘丽珍在外面“啪啪啪”使劲拍着门,一会儿假哭着骂她是白眼狼不心疼父母,一会儿非要她去学裁缝,去外面做别的也行,总之就是不能呆在县城。
话说破了,她好像更没有顾忌了。
闹了有一阵,刘丽珍总算是累消停了,但很快她又惊叫出声:“叶婉清,你骑出去的自行车怎么没带回来,不会弄丢了吧?”
叶婉清:“……”
时隔多年,她真没有什么自行车的印象。摸了摸口袋里的车锁钥匙,她觉得自行车说不定落在今天那条巷子里了。
明天去找找吧。
除了找自行车之外,她还要想想做点什么生意好赚钱。她想从叶家独立出去,首先就要经济独立,不然一切都是空谈。
这年代遍地是商机,她也想好要做什么了,可她每月工资都上交了,现在手上没有一分本金,怎么办?
……
翌日。
叶婉清起来,发现家里就她一个人,厨房里灶是冷的,放食材碗筷的橱柜也被锁了。
她洗漱完,对着镜子把齐腰的黑亮长发干净利落地编成两条麻花辫垂在身前,检查了一番没落下东西就出门了。
她揉着空空的肚子走出楼道,住叶家楼下的陈阿婆刚买菜回来,跟她打招呼:“丫头,去上班呐?今天可起得晚,没有平时勤快啊。”
叶婉清笑着摇头:“我以后不跟车了。”
“怎么不跟了?跟车多好的事!每月的工资不低,活儿也不算特别累人,以后还有顶职转正的机会,你丫头别不珍惜!”
“家里让叶明珠顶职,我准备自己找活儿干。”
陈阿婆更吃惊了:“明珠才十四,你都十八了,怎么这样?”
叶婉清抿唇笑了笑,神情无奈:“我也是昨天才知道我是抱养的,工作给叶明珠没错,我心里也不会不安……阿婆,我还有事儿,就先走了啊。”
“啊……啊,好的。”
叶婉清走出几米远,还感觉陈阿婆的惊讶又八卦的目光落在自己背上。
想必不用一天这消息就会传遍汽车站。
以后她要独立,要远着叶家,名声也不想被影响了,提前表态很重要。
前世的她被“不是叶家亲生女儿”的消息给砸懵,迷茫伤心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说叶向党夫妻,她自己就把这事瞒得死死的生怕别人知道,仿佛那样就能当做一切都是她的错觉,她还是叶家女儿……
可后来呢?她是养女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变成了乱搞男女关系又不懂感恩的白眼狼。
现在,她不会了。
……
叶婉清去了昨天那条巷子附近找了一阵,在拐角处找到了自己的自行车。
开了锁,她推着自行车就准备走了。
没有见到戈渊,她心里有些遗憾,但她还有事情要办,不能耽误太多时间。
哪里知道,刚调转车头她就发现一道高大身影站在几米外的墙根下。男人穿着短袖白衬衣和黑色工装裤,那双幽深黑沉的眸子盯着她,也不知道看了她多久。
叶婉清灿然一笑:“好巧啊,又见面了。”
戈渊:“……”
这小娘们儿不应该见到他就尖叫,然后慌不择路地掉头就跑吗?难道昨天被亲晕了,今天还没好?以前她不是这样的!
“巧什么巧,你不怕我吗?”戈渊粗声粗气地问,努力想要做出一副凶恶的样子。
“怕你什么?”叶婉清狡黠一笑,“怕你亲我吗?”
天啊!
戈渊差点没蹦起来,瞪大一双眼睛不可思议道:“你怎么一点也不矜持?你,你这样不好!”
“不矜持的是你吧?昨天把我的唇都亲肿了,我回去的时候……”
“被发现了?”戈渊后背冒出一阵汗。
“……”叶婉清睨了他一眼,轻笑,“我回去的时候还好消肿了。不过我觉得挺有意思的,你看着这么混蛋,没想到竟然是第一次亲女孩子哦。”
“你,你……你怎么知道?”
“你没轻没重的呀。”
“我,我……”
怕人又吓跑了,叶婉清不再逗人,转而问道:“对了,你有什么做临时工的门路吗?我要做点小生意,可是没有本钱,想做工攒点钱。”
戈渊立马道:“我有钱,我给你!”
前世在一起那么多年,叶婉清下意识没跟戈渊见外的想法,只是有点好奇,故意问道:“你为什么要给我钱?”明明昨天吓得落荒而逃,今天胆子就壮了,会追人了?
“我昨天亲了你,应该给钱!”
叶婉清:“……”
呵!
把她当成什么人了?
狠狠瞪了面前的臭木头一眼,叶婉清气不过还踹了他小腿一脚,踩上自行车就走。她骑得飞快的,任由戈渊在身后喊也没回头。
戈渊追了一阵没追上,见叶婉清的身影越来越远,只能迷茫地停下。
一阵凉风吹过,他哆嗦着抚了抚胳膊。
“嘶,冻死哥了!”
……
叶婉清骑着车经过一家理发店,余光在店门口的告示上扫了一眼,突地心里有了主意。
她从自行车上下来,推门走进理发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