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许老师是吗?我是你第几个男朋友?”
他手撑着脸,**着上身,一脸春心荡漾地盯着我。
我撇过眼,尽量不被这祸国殃民的美色所诱惑:“第......一个。”
他脸凑近,吻过来:“也会是最后一个。”
李程一那个**......
2
我第一次遇到李程一,是在我一年前任教的幼儿园里。
那时候班里有个小姑娘很调皮,经常跟其他班的孩子有冲突,迫于无奈,我打电话叫了她的家长过来想要沟通一下。
接电话的是个男人,声音很清冽,带着点磁性,很好听。
我没有在意,以为是年轻爸爸,毕竟现在早育的不少。
他约莫二十几岁上下的年纪,长着一张不太好惹却又很好看的一张脸,眉毛很浓,额头的头发撩了起来,露出标准的发际线,浅浅的双眼皮,挺直的鼻梁下,是肉桂色的薄唇。
我只在新生家长会的时候见过小姑娘的妈妈,是一个清丽优雅的美丽女人,只是相对来说,好像比这个男人的年龄要看上去大些。
难道是,姐弟恋?
我走上前去,拿出一个人民教师应该有的态度,主动和他握手:“小麦爸爸好,我是小麦的老师。”
听到这句话,我能很明显地感受到,他的眼睛似乎抽搐了一下。
“树树老师,他不是我爸爸。”小麦奶声奶气地嘟着嘴,很不客气地瞥了一眼旁边的男人,“他是我那个早婚早育的爹生下来的纨绔子弟。”
“......”
小麦不是普通的孩子,虽然只有五岁,但是说话的口气像极了大人,懂的也比其他孩子多,此话一出,我差点笑喷出来,余光却看见一旁的男人的脸色呈现猪肝色。
完蛋了,我差点在学生家长的面前失态。
我蹲下来,用手轻摸了一下小朋友婴儿一般柔嫩的脸颊,说道:“小麦,先去玩积木好不好,老师要和哥哥单独说话。”
“树树老师不喜欢小麦了,要告小麦的状吗?”小朋友委屈巴巴的样子好可怜。
我摇了摇头:“才不呢?树树老师会让哥哥多陪陪小麦。”
小麦似乎明白了什么,原本可怜巴巴的眼神变得瞬间明亮起来,举起胖乎乎的小手指:“一言为定哦~”
“一言为定。”
小小的办公室里,我泡了一壶茶递到男人面前,他点了点头表示感谢,眉头却还是蹙着,气氛有些尴尬。
“那个,小麦哥哥。”我打开了话匣,“对于小麦在学校的种种表现,我觉得......”
“许老师也觉得是小麦的错是吧,您放心,过段时间,我会给她办转学手续。”
他终于开口,只是事情的发展远在我意料之外,我赶忙站起来解释:“我想说的不是这个。”
“嗯?”他抬眸,一脸疑惑不解地看着我。
“小麦在学校这样是有原因的,我看平时都是家政阿姨来接她回家,在学校里,她也总是一个人,我想,她应该是缺乏家人的陪伴,想在学校里引起老师和同学的注意,才会和其他小朋友有冲突。”
他不说话,我继续说下去:“小孩子出现异常行为,都是有原因的,不应该随意责怪,而应该了解事情的本质,不然对孩子的影响是很大的。”
他低下头,沉思了一会儿,眼神聚焦到我身上,瞳仁黑得发亮:“我爸妈都在国外工作,小麦这孩子硬是要和我住,我还要工作,没有办法照顾好她,是我这个哥哥的失职。”
我看了看他年轻的脸,也觉得他挺不容易的,二十几岁出头的年纪就要在平衡工作之余带一个奶孩子,像我连自己都养不活,不由得对他们心生怜悯。
“那小麦回家吃饭呢?”我问了些题外话。
“要么就点外卖,要么就家政阿姨做,但是,那个家政阿姨做的菜实在不敢恭维,我又太忙,实在没办法再找一个,再加上小麦认生得很,家里没雇什么佣人。
难怪小麦平时在学校里吃饭狼吞虎咽的,像被饿了三天以上。
“那小麦平常做手工作业?”
“哦,她自己在家捣鼓的。”
难怪小姑娘平时的作业都惨不忍睹,我都说过要家长帮忙一起完成,毕竟小孩子拿剪刀是非常危险的。
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了,一个大男人带孩子,怎么样看都不太行啊!
“那要不然,我帮你带带孩子?”我就这么说出口了,随后又反应过来有点不妥,解释道,“我也有个弟弟,小时候都是我带的,如果你放心的话,我可以帮忙接送小麦,顺便给她做饭,陪她做完作业再回去,反正我下班后也没什么事。”
说完这话,我就后悔了。
其实事情可多了,幼儿园的事情一大堆,还要准备教案,每天照顾孩子累得精疲力尽,随便一天下来嗓子都快喊哑了,可是偏偏我又是个热心肠的老好人,我只恨自己这该死的善良。
可对方不知道我心里的小九九啊!
他一**从那与他190身高不相符的迷你小板凳上站了起来,非常激动地双手握着我的手,眼里全是真挚:“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太感激我们许老师了,我会按照市场价格付钱给你的。”
……
3.
当天下午孩子们放学,那个男人果然没有过来,等孩子们都走光了,我牵着小麦的手走出去。
路上有同事向我打招呼:“歆舒,小麦今天怎么跟你走啊?”
“哦,她家里人有事,我顺路送她回去。”我随意编了个理由,不知道为什么,告诉她们真相我总感觉局促,好像是什么偷偷摸摸的事。
“小麦,你哥哥叫什么名字?”我问她。
“叫啥来着……”小姑娘竟然若有所思了一下,“对了,叫李程一。”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掏出来看,是一条微信,这才想起来当时加了李程一好友,点击进入对话框,是一个定位。
地址是……
红树湾富人区别墅!!!
我不由得撇了撇小麦,她正在流着口水盯着前面摆摊鲜红**人的冰糖葫芦,穿着姥姥款式红绿色大马甲,脸颊两侧两坨高原红,鼻子下面是一条鼻涕印。
这李程一是怎么把一个好好的孩子养成这样的……
小麦的家的确很豪华,她熟练地用指纹开了锁,我扫了扫四周,突然觉得我多事了,这样的家庭请个什么样的保姆不好,米其林厨师也给你请过来,还用我这个一个月拿三四千工资的社畜来掺和吗?
想我当时居然还可怜他……
小麦不太懂我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硬是拉着我跟她做游戏,就在这时,一只巨大的拉布拉多摇头晃脑地跑过来,瞬间将我扑倒在地,用力地舔我的脸。
全部都是口水,弄得我身上黏腻,小麦却在一旁幸灾乐祸地哈哈大笑,合不拢嘴:“树树老师被阿布扑倒喽!树树老师被阿布扑倒喽!”
孩子的笑声在这空旷的家里回荡,甚至还有回响,只有一条狗陪着她,那她平时岂不是很孤单。
我突然来了动力,站了起来,撸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今天晚上就做老师的拿手菜给你们吃。”
把孩子哄睡着,已经是晚上八点,这个别墅很大,风震得窗户来回晃动,颇有些阴森诡异,像是柯南里时常会发生案件的灰色古堡。
放小孩子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可是也到了我该回家的时候了,我打开手机,拨通了李程一的电话。
电话没人接听,反倒是玄关那里有人开门进来,皮鞋的“踢踏”声,再来就是手提包的摆放声。
我悄悄走过去,应该就是李程一回来了吧,可就在我刚要走到门口的时候,一个巨大的黑影幽魂一样地窜过去,吓得我两脚一跳,全身心地像个八爪鱼一样盘在了那个进来的人身上。
那人也吓了一跳,我能感觉他的身体明显震动了一下,但还是镇定下来,搂着我的腰去按玄关的灯,霎时间四处亮堂无比。
“许老师原来怕狗。”
李程一被我勾着脖子,白净的脸上是一抹不易察觉的红晕,而他的手,正端端地放在我的**上。
几乎是一瞬间,我的脸红得发烫,大脑不听使唤地盯着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脸,直到整整半分钟,我才意识到我自己干了什么蠢事,从他身上跳了下来,理了理自己皱巴巴的衣服。
虽然很明显被占了便宜,但好歹是我自己跳上去的,理亏也说不出什么话,只是怔怔地狡辩:“我没有怕,就是突然有个黑影窜出来,我以为……”
“以为什么?”他扬眉,倚在门边,一脸看好戏般地看着我,“以为是鬼啊。”
“鬼没看见,色鬼倒是有一个。”我还是过不去,直言要提这茬。
他不屑:“可我记得是许老师自己投怀送抱。”
我噎住了,佯装没听见,看了看手表,假装惊讶出声:“都这个点了呀!不好意思李先生,我要回家了。”
“你要怎么回去,骑上你心爱的小摩托吗?”他笑得甜甜的,我却只感觉到瘆人。
“对呀。”我不和他顶嘴,只觉得他和白天办公室彬彬有礼的样子判若两人,我心里骂骂咧咧,表面却毕恭毕敬,“小麦已经睡着了,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就在我掠过他准备开门的时候,这货的声音又响起来:“小麦睡着了,可我还没吃饭诶。”
于是,我又迫于资本主义的压迫之下,煮了一碗鸡蛋面给他,他吃得津津有味,连汤都喝光了,最后优雅地用纸巾擦了擦尊贵的嘴:“味道不错,许老师手艺挺好。”
还用你夸。
“李先生,你家这么大又这么有钱,完全可以找好几个保姆照顾小麦啊!”我提出了心里的疑问,快点,快点说以后不用再麻烦我了。
可是他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完全不上当,好欠揍地说了一句:“许老师是想言而无信吗?这可不是一个好老师应该做出的表率哦~而且其他保姆小麦都不喜欢,只喜欢树树老师。”
他完全堵住了我的后路,我真想啐他一脸。
“可是李先生,现在真的为时尚晚,我明天还要上班的啊!”我哀求道。
他打开包里的笔记本电脑,一手打着字,另一只手随意指了指一个房间:“我们家以前家政阿姨就住那里,现在她搬走了,你住过去吧。”
什么!我没说我要住在这里啊!
“不用了吧,我自己骑车回去。”我摆手。
他倒没有拦我,只是继续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看,嘴里冷不丁蹦出来一句:“这里偏山区,听说附近还有野狼出没,蛇或者蜘蛛什么的更是数不胜数,许老师不害怕的话我也不勉强。”
你就不能送我回去?一点也不君子。
我心里骂道,却不敢表现出来,这个男人简直就是恶魔!我好心帮他,他居然恩将仇报。
“我没带睡衣。”我缴械投降了。
他嘴角上扬,若有似无地一笑:“右边房间左边第一个抽屉,里面的睡衣随便拿一套。”
我点了点头,走进去打开那个抽屉,入眼的却是一件又一件的情趣睡衣,布料少得生怕多遮一点都费一笔钱,我瞳孔放大,几乎愣在那里。
“李先生,你是不是经常带女人回家?”我拎着那零碎的布条,举到他面前。
按理来说这种事我不该过问,只是小麦还在家,这样的行为对小孩子的影响似乎不太好。
他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脑,看到有个不明物体在眼前晃动,颇无奈地扒下来,直到认清了面前的东西,震惊的表情像是第一次见。
呵,再装,再装纯情小男生。
“这什么啊!这不是我的。”他矢口否认。
我点头:“这确实不是你的,这布料给你也遮不住什么。”
“我艹,这真tm不是我的啊!”
4.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在一个认识不到一天的男人家里住了一夜,也没什么特别的,第二天早上起来,李程一已经走了。
桌子上留了早饭,是三明治加上一瓶热牛奶。
接下来的几日都是风平浪静,我的生活除了多出来一个下班后的**,一切似乎都没有什么变化。
倒是李程一回来的次数变多,小麦的性格也开朗了不少。
平时要是太晚,我就干脆住在别墅,房里也多出来了几套我的换洗衣物,李程一总是嫌弃我在外面晒的海绵宝宝睡衣,吐槽说一点女人味都没有。
我才不理他,我就喜欢。
我和他同住一个屋檐下,生平第一次和一个男孩子接触,偶尔也能从中看到他可爱的一面,譬如他很聪明,全是特殊标记的文件他都能看得懂,但是手工很差劲,唱摇篮曲还经常跑调,诸如此类等等……
每次他回家,会带两人份的蛋糕,我和小麦一人一个,我切了一半给他,他说自己不喜欢吃甜食,却还是吃掉了。
我认为他这个人刀子嘴豆腐心,他觉得我傻里傻气满头热情,虽然彼此看不顺眼,可是一天不见却又想得难受,搞得我差点自己都以为自己是抖M。
原本以为我们这样普通的合租关系会一直延续下去,直到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