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郎的歌火遍大街小巷,却被那英、杨坤、汪峰等人痛批。他做错了什么?刀郎将降央卓玛告上法庭,好友翻脸变仇敌,对方回复贻笑大方。 乐了冷知识温馨提示:本文约850字,阅读需要47秒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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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郎于04年发布了《2002年的第场雪》。专辑一发行就火爆网络,光正版就超过270万张的销量。这个数据,乍一看似乎没什么。但是那一年,周杰伦的全球销量也只有260万。他的歌里有一种硬朗粗犷的力量。一时间风头正劲,但这也让他走到了风口浪尖。
“刀郎的歌,不符合审美标准!”那英反对刀郎,入围“十年影响力歌手”时脱口而出。但让反对者没想到的是,这种“粗制滥造”的音乐竟然如此流行,还比他们自己的音乐还要好。在这些人的批评声中,刀郎选择退出了娱乐圈。许久没消息的他,却在19年把降央卓玛给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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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郎有许多经典的佳作,如《西海情歌》、《披着羊皮的狼》、《2002年的第场雪》等。被很多商业歌手模仿,不仅模仿他的歌,还模仿他赚钱。据了解,降央卓玛经常在商业演唱会上,翻唱多首刀郎经典歌曲,并没有给刀郎应有的补偿。
导致很多人都以为,《手心里的温柔》、《西海情歌》等作品,都是降央卓玛的作品。结果刀郎把她告上法庭,要求她停止对其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10万元。随后女方也在法庭上回复说,“全是主办方让唱的!”。这小学生式的甩锅,可谓是贻笑大方。
如果你翻唱别人的歌曲,若没有用于商业营利活动,一般人不会追究。若是用于商业活动,产生了盈利行为,自然要向原创歌手支付费用的。因此虽然她这么甩锅,但结局还是刀郎赢了。也算是找回了一点公道。现在,你们知道怎样是侵权,怎样没侵权吗?你们还记得当年有位歌手,叫刀郎吗?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留言、热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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